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工作资格证书11月22日起开始发放,详细名单见附件,请有关人员依照以下要求收取资格证书。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工作资格证书的告诉》(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则,未准时收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组织代为保管;考试完毕满5年仍未收取的,送指定印制企业收回毁掉。
附件: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工作资格证书收取人员名单.xls